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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贷政策调整 自用新能源车最高放贷比例85%

2017-11-08 23:20:0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黄聪)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昨日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汽车贷款政策,其中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从50%提高到70%。


同时,两部委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


根据2004年两部门发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两部门要求,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保证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能充分覆盖相应本金利息。


汽车观察员肖红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此前,两部委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的首付款比例最高为15%,“而大多数汽车金融企业对新能源汽车首付款在两成左右。”


肖红表示,修订后的政策,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特别是推动环保型新能源车产业的发展。

编辑:刘念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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