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大院24点关门,从0点至2点开门者,需先交2元开门费,凌晨2点以后交5元。”在成都许多老小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通常在24点至清晨6点之间,业主回家时门卫会收取1至2元的“开门费”。(《成都商报》9月25日)
开门费收与不收,似乎都有道理。笔者认为,解决问题关键取决于博弈的各方是否有充足的耐心和理性。首先,如果小区由正规的物业公司管理,门卫由物业公司雇佣,晚上开门再辛苦,也不该、不能额外收取开门费。因为,业主已经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已经给门卫开出了工资。
其次,即便收费,也不能单方面决定。如果小区没有商业性的物业公司,门卫是由街道、单位、业主委员会聘请委托管理的,那么门卫的待遇和福利确实需要考虑。
无论公共事件是大是小、是复杂还是简单,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有通过耐心、理性的博弈,问题才能得到真正解决,即便是小如开门费这样的事情。(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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