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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5公司成首批国有住房租赁平台

2017-08-30 07:33:5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由地产集团、城投集团、地铁集团和碧水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组建

□本报记者 江楚雅

武汉住房租赁市场的“广阔天地”将打开。

作为首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武汉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由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城投集团、武汉地铁集团和武汉碧水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组建5家公司,成为武汉第一批国有住房租赁平台。

就在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武汉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组建5家公司作为首批国有住房租赁平台

作为首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武汉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由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城投集团、武汉地铁集团和武汉碧水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组建5家公司,成为武汉第一批国有住房租赁平台。

而按照武汉市政府的规划,今年年底前,武汉计划完成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不少于30万平方米。其中,城投集团拟提供项目9个,约946套、4.47万平方米;地铁集团拟提供住房租赁项目3个,约1698套、7.58万平方米;碧水集团拟将洪山区江南新天地保障性住房项目剩余A地块(约129亩)建设用地,部分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武汉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领军作用,先行先试,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经营。同时,根据新建租赁住房用地需求,拟整理一批供地项目,全面启动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武汉成全国首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城市

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28日,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制定了《方案》。

根据《方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目标是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政策规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这就给予了此次改革一个较好的民心支持。换而言之,此类用地不是征地或简单地流入市场,其发展租赁市场的主导权还是会给予村镇集体经济组织,这样就可以预计,后续一些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在盘活相关土地方面会有更大的积极性,也形成了增收增利的效应,进而助推改革的步伐。

有助于租赁市场发展、对冲高房价

那么对房价有何影响?业内认为,在房价问题上,《方案》预计影响不大。因为现有的土地和商品房价体系没有本质的扭转;而且这些住房的用途具有唯一性就是租赁住房,和买房体系基本是隔离开的。从房租角度来看,更多的租赁供应将有利于降低房租。

严跃进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包括武汉在内的城市,后续积极进行改革的力度应该是比较大的,这样就会带来一些新的变化,比如说城市近郊区的用地会持续进行开发,即此类集体建设用地开发会形成较多的租赁住房,这对于市场发展、对冲高房价等有积极作用。至少对于一些产业工人和在近郊区生活的人来说,后续租房也可以取代购房或过渡,这都有助于对抗高房价的现象。

“这项政策来得比预期要快,具有很强的标志性意义。”在明源地产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刘策看来,原有的土地出让模式之下,租赁用地的供给会受到较大限制。这不仅是因为可能影响短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而使得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同时也因为受制于较低的租售比,使得开发企业也没有投入的积极性。

但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对各方而言都没有损失,反而(对村镇集体、对相关开发运营企业来说)是个很大的机会。因为土地成本相对较低,可极大地降低租赁房运营的前期成本。从事住房租赁业务将变得有利可图,开发商会积极切入,争抢这块蛋糕。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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