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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加快向管资本转变

2017-05-11 02:21:0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再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

据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牵头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减少对企业内部改制重组的直接管理,将延伸到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企业集团和地方国资委。

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

方案提出,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方案明确,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务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

方案称,突出国有资本运营。牵头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施资本运作,采取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中央企业创新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等相关投资基金。

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完善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外派监事会由政府派出、作为出资人监督专门力量的职责定位。

减少对企业内部重组管理

方案提出,取消一批监管事项。严格按照出资关系界定监管范围。减少对企业内部改制重组的直接管理,不再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推动中央企业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减少薪酬管理事项,取消中央企业年金方案、中央企业子企业分红权激励方案审批,重点加强事后备案和规范指导。

下放一批监管事项。将延伸到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企业集团和地方国资委。将中央企业所持有部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事项,企业集团内部国有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流转、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非重大资产重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事项以及中央企业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权限,下放给企业集团。落实国家所有、分别代表原则,将地方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给省级国资委。(中新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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