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我国边检机关将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

我国边检机关将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

2017-02-10 07:45: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为加强出入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决定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据公安部近日发布的公告,2017年,中国边检机关将分批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对 入境我国的14(含)至70(含)周岁外国人留存指纹,持外交护照或有对等互惠安排等情形的外国人可以免留指纹。2月10日将在深圳机场等口岸开展试点,其后陆续推广实施。

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生物识别信息是加强出入境管理的重要举措,目前国际上已有多个国家实施这一措施。中国边检机关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不断提升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

(新华社)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