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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意见

2017-01-11 07:55:5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将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等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到2020年,湖北医药产业规模将显著提升,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0亿元,年均增速达12%以上。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培育新业态和新增长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在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武汉、宜昌、十堰、荆门、鄂州、黄冈、恩施等医药产业及药材密集区,着力建设医药专业性孵化器,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依托开发区、园区,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全面实施并严格执行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完善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健全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对未按规定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其药品批准文号不予再注册。

同时,完善药品再注册制度,对不能履行持续考察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责任的国产药品,不予再注册,批准文号到期后提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予以注销。

在审批方面,鼓励研制创新型药品医疗器械,对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专项的药品,转移到省内生产的创新药,使用先进制剂技术、创新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创新药,以及拥有产品核心技术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创新医疗器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在落实医改政策方面,推进以医疗、医保、医药为核心的“三医联动”改革。取消绝大多数药品政府定价,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统筹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疾病相关诊断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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