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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年将全面建立四级河长体系

2016-12-26 00:09:1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全省长度在5公里以上河流有4230条,目前已有727条河(渠)流实施河长制

□本报记者 徐靓丽 周舜尧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长江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早在2015年6月,湖北确定了潜江市、仙桃市、夷陵区、宜都市为省级第一批“河长制”试点县市,由此拉开了湖北“河长制”试点工作。湖北省水利厅相关人士向长江商报透露,到2017年,湖北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的河长体系。还将推进面积100亩以上的755个湖泊,全面落实湖长制。

已有8省市全境推行

《意见》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到2018年年底前我国要全面建立河长制。

作为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重要创新的“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太湖蓝藻暴发后,无锡市委、市政府自加压力的举措,所针对的是无锡市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2007年8月23日,无锡市印发了《无锡市河(湖、库、荡、氿)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在下达的这份文件中明确指出:将河流断面水质的检测结果“纳入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各市(县)、区不按期报告或拒报、谎报水质检测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这份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是无锡推行“河长制”的起源。

目前,国内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已全境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

12月13日上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收听收看水利部等国家10部委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会上,就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作了安排部署。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湖北省委、省政府将就此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抓紧起草贯彻实施方案。

湖北首批试点“河长制”县市成效初步凸显

湖北全省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230条,全长逾4万公里,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232条,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62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61条。

2015年,湖北确定仙桃市、潜江市、夷陵区、宜都市为湖北第一批省级“河(段)长制”试点县市(本报2015年10月21日曾报道),要求用3年时间,试点建成河道管护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到位、监管有力、手段先进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目前,试点地区都已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并初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潜江市已出台《关于建立河(湖)长制 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市级、镇级、村级重点河渠,分级确定河长,建立各级政府主导、水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河渠良性管护机制,对境内25条市管河道实行河长制。

潜江市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市出台了《兴隆河两岸“红线、蓝线、绿线”规划》。在田关河开展了河流原生态建设;在百里长渠、城南河、西荆河沿线筑起了水清岸绿的亲水平台。

仙桃市则是围绕“河湖连通、水润仙桃”治水理念,印发了《仙桃市“千河”保护行动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领导小组,对市、乡河长职责任务、考核办法进行了具体明确。

宜昌夷陵区印发区领导联系河道“区级河长”、部门联动、考核办法等机制文件,对行政区内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32条河道全面实行“河长制”。同时积极推行管护范围四界保护,即划定水利三线(河道岸线、水工程界线、水源保护区边线),划定开发三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划定养殖三区(畜牧业宜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划定水保三区(重点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

宜都市印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对境内28条重点河流实施了河长制,构建了市、乡二级河长组织体系。报批成立了大溪河、九道河、渔洋河三个流域管理处,保证重点河道有“河长”巡河,有部门联动截污治污,有管理机构和保洁人员日常养护,以及各项追责问责措施督促到位等,境内重点河道管护工作基本实行无缝对接。

长江商报调查发现,“河长制”成效已经初步凸显。湖北省水利厅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湖北有727条河(渠)流实施河长制,公示了各级“河长”,落实了管护措施。其中,潜江25条市管河渠、仙桃22条市管河渠、夷陵32条河流,宜都境内28条河流实施河长制;未担负试点任务的恩施254条、宜昌390(含夷陵、宜都)条、十堰36条,这些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有效修复。

湖北将开展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湖北省水利厅称,2017年湖北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的河长体系,相关实施方案会尽快出台。

湖北省河道堤防局主任科员黄发晖介绍,湖北“河长制”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涉及众多“因地制宜”元素。湖泊众多,想把“河长制”定义为“河湖长制”,涉及到1232条河道和755个湖泊。还考虑省级、市级、县级河道湖泊保护名录要通过“河长制”推出来。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和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设立管护机构。

12月19日,湖北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仲凯表示,明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将会是水利部门工作重点。湖北将开展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湖北由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跨越。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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