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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侵占生态控制线可获奖

2016-08-25 01:33:3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立法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将于10月1日实施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韩红)昨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历时两年立法调研和审议的《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

为严格实施生态框架保护规划,2012年3月,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2013年6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

条例明确,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地方法规效力为保护生态“加砝码”。

比如,因国家、省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其调整过程非常繁复,首先由区政府在媒体和网站上公示调整申请,征求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组织可行性论证和环境评估,经区人大审议后向武汉市政府申请。其次,调整方案需征求各方意见,经武汉市规委会审议和市政府批准,且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涉及生态底线区调整的,武汉市政府在审批前应当提请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还明确,基本生态控制线考核不达标的市区相关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的定期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同时,武汉市规划局官网公布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范围,市民如发现侵占的,可依法向规划、环保等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告知处理结果,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还可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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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传统技艺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省人大批准,《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对存续状态受到威胁、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抢救性保护。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濒危项目名录,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抢救保护方案,记录、整理资料,保存项目实物,保存、修缮相关建筑物、场所,推荐学艺人员。

对客观存续条件已经消失或基本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记忆性保护。文化主管部门应建立记忆项目名录,收集相关资料,建立文字、音像等资料档案库。

对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传承性保护。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展示场所,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和传统节庆表演等活动,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对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实施生产性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可以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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