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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铐”频现 245家企业推股权激励

2016-08-08 00:07:3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今年来新三板企业筹划股权激励家数超去年全年,股权激励成留住人才法宝

□本报记者 郑玮 实习生 刘绮蕊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留住和激励核心员工、提高企业管理业绩的有效方式,一直受到A股企业广泛认可。随着新三板市场参与主体的持续增加以及分层制度的实行,新三板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也在不断优化。

长江商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发现,仅2016年半年多内,新三板企业筹划股权激励家数就超过了2015年股权激励企业家数总和。截至8月7日,新三板股权激励达到了245家,其中6月以来,股权激励企业就达到了近100家,湖北6家新三板企业也先后推出各类股权激励计划,为员工戴上了“金手铐”。

8月4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天源环保副董事长、总经理黄昭玮向长江商报记者介绍,公司已经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40位核心技术人员,作为偏技术型企业,随着后期公司发展壮大,还将继续完善激励体制。

“弱市进行股权激励,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8月5日,湖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田伟华表示,一方面,公司向激励对象以较低价格定向增发股票,可以用这种方式解决企业部分融资需求,提升公司市值,另一方面,除了激励核心员工,管理团队也可以向投资人展示团队对公司的信心。

据了解,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受到的政策限制较少,新三板企业推行股权激励正成为企业留住人才的一大法宝。

创新层企业试水股权激励

成为新三板创新层企业之后,天源环保首度试水股权激励。

公司公告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3652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3652万元,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根据计划,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委托天风证券设立天风证券兴源1号定向资管计划进行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

按照规定,此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挂牌前获得的股份、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购买或者公司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长江商报记者查看天源环保财务数据发现,其去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了2706万元,同比增长659%,业绩状况良好,“这么多年,我们的核心员工基本没有流失,还有在公司八年以上的员工。”黄昭玮表示,在业绩向好的状况下,为核心骨干员工实行股权激励正当其时。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天源环保还正在筹划并购事宜,7月20日,天源环保公告称,拟通过支付2201万元现金的方式购买吴伟所持有的蚌埠开源环保有限公司85%的股权,开源环保是天源环保的参股公司,天源环保持有开源环保15%的股权。

“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也在为后期我们拓宽经营范围至污水板块,延长产业链做准备。”黄昭玮表示,以公司现在所拥有的技术,进军污水处理行业,技术上几乎没有难度,该板块到今年年底预计会达到15万吨的投资规模,按照公司既定发展规划,未来,该板块收入预计将占总收入的30%—40%。

股权激励多元化,定向发行和股票期权最常见

目前新三板市场中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定向发行股票、授予股票期权,以及股份增值权、分红权、激励基金等创新性股权激励工具。

除了天源环保这类定向发行股票实行股权激励外,长江商报记者发现,今年以来,更多的股权激励手法出现在新三板中,比如另一家湖北新三板企业传神语联就采用的是授予股票期权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指获得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后若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放弃购买的权利。激励对象一般没有分红权,其收益来自股票未来股价的上涨,收益实现与否取决于未来股价的波动。

以传神语联为例,行权条件为,以2015年为基准,2016年—2018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70%;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5年增长不低于391.3%;届时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激励指标,满足三条中的任何一条,即可行权。

而对于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根据传神语联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若激励对象在2016-2018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格”,则激励对象可参与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若2016-2018年度内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该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

不过,在全国范围来看,授予股票期权的新三板企业还在少数,截至8月7日,授予股票期权的有4家,而定向发行股票实行股权激励的达到了85家。

有新三板分析人士表示,由于以股票作为激励标的物的方案中,激励对象需要自筹资金购买股份,并且会承担股票可能下跌的风险,因此转让价格一般要低于当日成交价。而期权作为激励标的物,激励对象付出成本相对较低,股东倾向于制定更高的执行价格,以此激励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用心经营,提高业绩,未来授予股票期权的企业应该会有一定增长。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艳伟表示,股票期权具有激励与制约的双重特征,在产生激励作用的同时兼具压力,这解决了很多公司关心的如何将激励与绩效结合、激励对象中途离职怎么办等问题,也是股票期权的魅力之所在。由于是每年进行考核,合格就行权不合格就取消,出现离职、违规等情况也取消,这就给激励对象一定的制约和压力,因此相对于直接给激励对象股权就有了不少优势。

张艳伟分析,重要的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灵活。在考核期内,员工如果表现不佳,或者主动离职,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就可以根据规定比较容易地取消给他的期权,不像股权需要转来转去很麻烦,而且股权转来转去是会产生税收成本的。另外,还可采用“先期授予”与“预留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比如先期授予100万份,预留10万份,预留期权可以授予新员工,或者用它来招纳外部人才。

大股东自我激励现象普遍规范仍需一定调整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新三板股权激励也出现了一些独特的现象。

如赛思信安,2016年1月6日以1元/股,授予董事长周游200万股、监事会主席张莉15.39万股。周游此时是持有公司股票75%的大股东。还有双申医疗、遥望网络、永强岩土等企业也将股权授予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不能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不宜成为激励对象。而在新三板,董事长或者监事作为股权激励对象非常普遍。

据了解,2015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于新三板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该办法并不适用,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只要求挂牌企业对股权激励进行信息披露,并未对股权激励公告的内容加以规范。所以,新三板未形成类似于A股公司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由此,新三板股票激励方案“花样百出”,超低价激励、无业绩门槛的案例频现,激励范围模糊、标准不一、目的不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田伟华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目前,大部分新三板企业还不懂市值管理,一般都是借助券商发行资管计划,加上相关监管制度不完善,股权激励计划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规范调整时间。

有新三板人士建议,当激励工具为股票时,企业还应当完善股权激励退出机制。由于挂牌公司的股权流动性相对较弱,为保证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激励对象的退出机制就显得必要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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