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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发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 同日上"黑榜"企业16家

2016-07-23 09:44:01 来源:楚天金报

5月27日,本报曾报道黄陂区一家公司以“老板出差不在单位”为由,从去年底到今年一、二季度,三次拒绝质监部门上门抽取样品。21日,武汉市质监局对外宣布,已将这家公司列入质量失信企业“黑榜”。同日上“黑榜”的企业共计16家。这是武汉首次发布黑榜惩戒质量失信企业。

  现场

厂长等人当面“扯白”

这家上榜公司,名为武汉迪可唛服饰有限公司。今年5月,质监部门上门抽样检验时,记者现场见识了该公司厂长、财务人员、外联负责人多方阻挠抽样。上述人员当着记者和质监人员的面,先后跟老板打电话请示。有的回来说“老板上飞机了”,有的说“老板准备上飞机”,还有的说“飞机已经飞走”。尽管说法不一,但他们均以“老板在出差”自己做不了主为由,拒绝抽检。质监人员拿出拒检确认书,请三人签字。确认书在他们手中转了一圈,没人签字,最后传到外联主管手中。外联主管还是说:“我做不了主,不能签字。”最后,质监人员请记者在确认书上签字,见证这家企业拒检的过程。

拒绝抽检并非个案,同在黄陂区的武汉百合心情服饰有限公司也拒绝抽样检验;位于江汉区的武汉笑红时装有限公司,今年曾经出现抽检产品不合格,随后拒绝整改,也拒绝再次抽检。

另外13家企业上“黑榜”,主要因为在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多次产品质量抽检中不合格。其中,涉及生活用品类的有5家,涉及学习、办公用品的有1家,另外7家涉及农资和建材等。

  依据

十种情形可上“黑榜”

据悉,此次发布产品质量失信企业名单,是依据去年武汉市质监局出台的《产品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的,以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办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下列情形,可列入产品质量诚信“黑榜”名单。包括:故意质量违法行为且货值较大的,或同一质量问题多次发生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直接接触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没有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影响较大的;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市级以上抽查不合格且不认真履行整改,再次不合格的;省级以上抽查不合格后,市局再抽查仍不合格的;经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在正常监督抽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存在拒检行为;生产关键环节不能持续地具备稳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且不及时整改的;用欺骗手段,骗取产品生产许可,及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的;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的;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代价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据武汉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拟完善对诚信企业、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被载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及相关人员,通过部门联动响应机制,依法实施惩戒,比如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同时对诚实守信者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可享受系列优待政策。(记者张军 通讯员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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