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华润称仍将对万科重组投反对票

华润称仍将对万科重组投反对票

2016-06-20 00:06:3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万科发公告称通过重组预案,深圳地铁成第一大股东

近日,万科先后在联交所和深交所发布公告,拟收购深铁旗下前海国际10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为456亿元。若收购成功,深铁将晋升万科第一大股东。但该方案遭到股东方华润的强烈反对,在17日下午召开的万科董事会会议中,华润派驻万科的3名董事投下了反对票。

华润18日再次声明,质疑决议通过的合法性,并对万科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并明确表示,股东大会将继续投反对票。

预案中华润持股比降为12.1%

6月17日,万科深铁重组预案通过董事会,11个席位当中,7票同意,3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其中预案内容是:深圳地铁向万科注入两个超级项目,分别位于深圳前海与深圳香蜜湖片区,体量分别为127万方与53万方,作价456.13亿元,万科以每股15.88元发行新股28.7亿股进行购买。

根据万科深铁重组预案方案,万科第一大股东是深圳地铁,持股比例是20.65%;“宝能系”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由24.26%降为19.27%;第三大股东是华润,华润持股比例由15.24%降为12.1%。

华润显然不能接受大股东地位的下降。根据万科公告,华润董事认为,本次收购项目规模较大,开发周期及资金回收期较长,导致短期内难以实现收入,现有股东在2016-2018年的每股盈利将被摊薄。华润内部人士透露,预计华润应占万科权益将减少近20亿,未来二至三年应占利润每年减少可达8亿元。

在17日的董事会会议上,华润派驻万科董事认为,引入深铁没有必要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可以通过现金购买、债权融资等方式进行。

但接近万科的人士表示,此次交易万科“购买”到的,并不是两块土地,而是未来。购买土地,或许可以用现金,但要锁定未来,让深圳地铁成为万科重要股东,就成了深圳地铁唯一能接受的对价。

7/10通过还是7/11否决?

万科管理层与华润方面的最重要的争执焦点在于重组预案是否已经通过。

独立董事张利平向董事会书面申明:由于其本人任职的美国黑石集团正在与公司洽售在中国的一个大型商业物业项目,带来潜在的关联与利益冲突,因此回避议案投票表决。

华润与万科就投票结果的争议,就出在独立董事张利平的这一票上。

华润方面认为,11个席位当中,7票同意,3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投票率是7/11,所以万科重组预案不具备法律效应,理由是,投票率7/11小于2/3,未达到《万科公司章程》第13条投票达到全体董事的2/3,亦不符合《公司法》第104条,故万科重组预案属于不具备法律效应的预案。

万科方面则认为,11个席位当中,7票同意,3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11席董事中独立董事张利平与万科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申请不对所有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所以,在万科看来,张利平的1票,他选择回避投票,而并非投出弃权票。

万科方面认为,按照《公司法》第129条和我国执行的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排除制度,因此相关议案由无关联关系的10名董事进行表决,投票率是7/10,因此万科重组预案具备法律效应。

争议的核心在于投票率分母是11还是10,双方各持有法理依据。

对此,有法律专家认为,这名独董回避而非弃权,票数不计入总票数,因此重组方案的确获得2/3赞成,算是涉险通过。但也有证券法律人士表示,分母是11还是10的核心法理依据是《万科董事会议事规则》,而这取决于在董事会投票前,张利平的回避表决票在万科董事会上是否不计入总投票人数。

虽然争执还在继续,但18日万科以董事会名义发布决议公告称,11名董事7票同意、3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通过了相关收购议案。

华润股东大会将继续投反对票

18日,华润集团再次发布正式公告,“华润集团3名派出董事对预案投了反对票,并质疑决议已获通过的合法性,对万科没有事前认真考虑董事意见就发布议案已获通过的公告表示强烈不满。”

华润发布的公告称,作为万科长期的大股东,华润集团多年以来一直促进万科健康发展,在股权分置改革、B股转H股、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项上提供实质举措与帮助,增强市场对万科的信心。华润亦认为本次万科拟收购深圳地铁前海枢纽和安托山项目在业务层面上有助于万科的发展,但并不认同以增发股票收购资产的方式符合万科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润称,万科发布公告前未通报全体董事是否已获得独立法律意见,也未将公告内容提交全体董事,此举严重损害了董事的权利和董事会的尊严。因此,如果万科不重新审视重组预案存在的问题,在未来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提出相同的方案进行表决,华润将会继续投反对票。

按照程序,万科收购预案已提交深交所审核,一般而言,深交所需要1-2个月审核,这期间可能需修改预案,并提交董事会二次审议,然后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宝能系或将左右股东大会投票

根据万科公司章程第九十二、九十四条,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于此次收购的标的资产总额远低于30%,只需列入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过半数通过即可。

分析人士认为,待到进入股东大会环节时,持股比例24.26%的第一大股东宝能系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至关重要,持股6.18%的安邦也能影响最终结局。由于深圳地铁的地方国企地位,深圳地铁与万科的合作显然获得了深圳政府的支持。而作为深圳本土企业的宝能,现在则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一方面,宝能一直与央企华润关系良好,另一方面,宝能也不想得罪深圳地铁,从自身利益考虑,一旦重组失败,万科的股价势必会大跌。宝能当初收购万科股权时,大部分资金依靠杠杆借来,一旦万科股价大跌,能否收回成本就成了未知数。

截至目前,宝能系和安邦并未对万科重组预案明确表态,若华润与“宝能系”联手,那么超过40%的反对票仍可能导致方案不通过。万科重组预案和“宝万之争”的最终结果仍然存有悬念。(据北京青年报)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