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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关联交易可参考上市公司规范

2016-05-23 00:13: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保监会通报24家险企“关联交易不合规”,业内人士称——

□见习记者 范维雅 记者 尹永光

继监管层对险资投资信托以及非保险子公司出台相关规范措施之后,巨额的关联交易正成为下一步保险监管部门规范的重点。

2016年5月初,保监会通报了24家险企关联交易的问题。其中21家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不合规,3家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资金运用不合规。核查结果显示,出口信保、渤海财险、中煤财险3家保险公司在2015年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

长江商报记者统计发现,2015年共发生了600起关联交易事件,涉及40家险企。

5月2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系副教授段文军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关联交易,包括超比例的关联交易,本身如果关联方能遵循市场规则,按照市场公允条件、公平、公正交易,这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如果关联方交易没能遵守这些原则,逃避监管,这样就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高管认为,险企的关联交易管理也需要参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让险企能够制度化、规范化,即使没有上市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像上市企业一样规范、标准、公开化地监管。

21家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合格

5月初,保监会通报了24家险企关联交易的问题,其中21家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不合规,3家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资金运用不合规。

核查结果显示,出口信保、渤海财险、中煤财险3家保险公司在2015年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超过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关联交易资金运用比例不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长江商报记者在渤海财险官网所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中发现,其最大的一笔关联交易为2015年5月29日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交易金额达1.5亿元。渤海财险2015年报显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最终控制人,仅2015年一年时间,与其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达25家。

实际上,这只是关联交易的冰山一角。长江商报记者统计中国保险协会官网所公布的关联交易信息发现,2015年全年,135家保险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的有40余家,其中就包括被保监会点名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的24家。

其中,从目前公布的关联交易项目来看,除了协议存款外,险企投资债权计划的金额占有绝对优势。在2015年已披露的600余个关联交易项目中,险企投资基础设施等不动产债权计划占近3成。

5月22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高管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的区别在于,保险公司与其上下游企业的交易会多一些。关联交易里比较多的还是股权债券类的投资,而且未来还是以资金为主,不会去购买、占有大量的固定资产。”

一位保险行业人士认为,相比公开市场投资品种,债权类投资期限较长,透明度不高,交易对手较为复杂,各类风险隐蔽性较强,投资过程中容易产生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利益输送风险等,一旦关联方出现风险很容易波及险企的经营。

事实上,险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引起了保监会的重视,早在2015年5月,保监会就曾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从去年股灾开始,保险公司大范围举牌的行为就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也成为了市场的一个热点。”上述保险公司高管表示,“包括前海系进驻万科股权争夺战,安邦大手笔在A股市场的投资行为等,让保险公司看起来似乎完全不差钱。”

上述保险高管认为在此情况下,社会会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存疑,保监会关注的是需要让保险公司的这种收购行为通过这种及时的信息披露,解除社会公众的疑虑。

关联交易被指破坏市场规则

段文军表示,如今资本市场上通过关联交易粉饰报表、资金转移、扰乱市场的现象也并不在少数。

上述险企高管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因为是自己的企业,本身一块钱的东西可能5毛钱卖给你。为了把报表做好看一些,有些母公司可能会侵占子公司的利益。”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核心的问题是要有承保利润。上述险企高管认为,有时保险公司在承保亏损的情况下,通过关联交易既可以降低经营成本也可以把经营报表做得更“漂亮”,但一旦关联交易比例太大的话,就会加重保险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也是对市场规则的一个破坏。

其实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关联交易本身就是需要公告的。但是135家险企中只有六家已上市。其中,在A股上市的仅有中国平安、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太平洋保险四家。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指出,非上市公司从某种角度来说,本来就没有那么强的信息披露要求,但保险行业本身需要信息透明,所以保监会自然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从资金链的角度来说,保险公司应该尽可能杜绝关联公司之间利益输送,公司之间利益相互转移。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本身是应该阳光透明的,应该让社会和公众对于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和你的行为举动有所判断,而不是有所疑虑。”上述险企高管表示。

重大关联交易认定门槛相应提高

24家险企关联交易被点名,可能成为保监会加强关联交易信披的起点。保监会发布24家险企违规关联交易通报当日,还连续发布了另外4个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三大部分内容,即险企关联交易、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以及险企公司股权信披。

事实上,在文件发布前,就开始陆续有“黑马”险企进入监管视野。据媒体报道,保监会派出的小组已于5月3日到达富德生命人寿了解情况。不久后,保监会又召集相关部门开会,计划派出一个小组赴安邦保险调研。

据了解,安邦保险是近年保险业迅速崛起的一类民营保险公司代表之一,其与生命人寿、华夏人寿、前海人寿等通常被称作异军突起的“黑马”。有媒体报道称,保监会的调研可能与安邦收购喜达屋过程中,800多亿资金涉嫌违规有关。因此,从信息披露上来说,段文军认为加强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充分揭示交易风险以及其中交易事项是否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要求。

上述不愿具名的险企高管表示:“险企的关联交易管理也需要参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让险企能够制度化规范化,即使是没有上市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参考上市的企业一样能够比较规范、标准、公开化地去监管它。”

值得注意的是,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门槛也相应有所提高,调整为保险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额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或者一个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与一个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额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门槛提高的意图实际上就在于抑制保险公司大股东与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操作空间,规避其中可能存在的灰色地带,规避可能存在的监管责任。”段文军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上述险企高管认为门槛提高也跟近几年保险行业快速发展有关,整个保险行业的实力和规模在快速增长,如果还是按之前的标准来评判,反而可能会让外界对保险行业的评判变得模糊。

“总之,信息披露的加强,能够为社会公众树立公开透明的保险环境,也能树立一个保险公司的正面形象,从而避免质疑、猜忌保险公司的行为,维护保险公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既能让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行为尤其涉及到重大关联交易举牌的行为更加规范,也是对违规行为的震慑,让更多的关联交易和经营行为在阳光下进行。”上述险企高管表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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