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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治疗性推拿等将纳入医保

2016-05-04 02:01:0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市出台中医行业发展新规,每个新城区还设置一个中医院

□本报记者 刘迅 实习生 王淑慧

日前,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计划到2018年,每个新城区设置1个区办中医类医院,并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

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范围

据《方案》显示,武汉市将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原则上在每个新城区设置1个区办中医类医院。积极争取将新洲、江夏、蔡甸区中医医院纳入国家建设项目,推进中医医院再建项目和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医院建设。此外,将鼓励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

到2018年底,武汉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方案》表示,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落实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控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等政策。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

培育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对于时下火热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方案》表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并提出在疾病预防、保健上发挥中医作用。

此外,记者看到,对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和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审、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方案》在具体措施上提出,将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5%以上,孕产妇、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行残疾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选拔60名老中医继承人

中医药人才培养,也是此次《方案》关注的重点。在培养、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上,依托在汉中医科研院校,创新中医师承教育和培训模式,在3年内遴选20名老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并配备60名继承人。鼓励各医疗单位跨层级、跨区域、跨体系开展特色师承工作,大力选拔和奖励各类中医药技术创新人才。新建国家和省级名中医工作室3个,新增省级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10名。

此外,3年内武汉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人掌握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药工技术等级标准,落实相关待遇。

《方案》提出,加大中药资源保护力度。武汉将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中药材数据库和汉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并建立汉产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区、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良种培育基地。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育1至2个自主创新能力强、知名度高的大型中药企业集团。

此外,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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