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程孟瑶 通讯员 张恒熠)在中欧海关共同推进下,中国与欧盟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我国3000多家高级认证AEO企业在欧盟28个成员国海关通关时,均可享受到和对方境内AEO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昨日,记者从武汉海关获悉,中欧AEO互认实施后,初步估算湖北省46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对欧贸易通关平均查验率将降低约70%,通关速度将提高50%以上,将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据了解,欧盟作为湖北省第一大贸易伙伴,今年前三季度,双方双边贸易总值285.9亿元人民币,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5.47%。“我们公司正在考虑进一步拓展欧洲市场,现在中欧AEO互认后,我们可以享受与欧盟认证企业一样的便利措施,缩短通关时间、节约物流成本,这正是我们迫切需求的。”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物流部经理冯浩告诉记者。武汉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海关鼓励更多的外贸企业通过海关高级认证,成为AEO企业,使AEO措施成为诚信守法企业“走出去”的助推器。
武汉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已签署了中新(新加坡)、中韩、内地香港和中欧共4个AEO互认安排。2014年,中国对上述31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总 额占到中国对外出口总额的约40%。目前,中国海关还在加紧与美国、东盟、印度、日本、瑞士等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海关开展AEO互认磋商,同时积极推进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埃及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合作,一旦成功,将极大提升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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