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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现金用购物卡改 黄陂物价局称退款方式不违法

2015-08-28 07:51:01 来源:长江网

    “为什么我们交的是现金,退的却不是现金?”昨日,家住黄陂区香域华府的田先生反映,2013年9月交房时,开发商收取的2300元“天然气报装费”被物价部门责令其改正,开发商却退给业主等面额的超市购物卡。

    昨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香域华府营销中心。记者在小区公告栏内看到2014年12月18日黄陂区物价局的公告:“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不得收取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安装费用。经营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应立即纠正,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业主。本公告发布之后,拒不改正的,将立案查处。”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证实,有退款一事,但只能以购物卡的形式退款,具体原因无法作说明。

    田先生将物业通知的退款短信给记者看,短信显示:“关于物业代收燃气报装款,目前还有业主未来木兰国际广场办理退款(购物卡),望及时办理,过期我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田先生介绍,小区事先没有和业主们商量退款的形式,因为当时交的2300元现金,所以田先生也希望以现金形式退款或是抵充物业费,“但办理领卡手续的开发商财务那边态度强硬,无法商量,说不领卡就没得退款了”。

    长江日报记者来到开发商的财务处,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只需凭签订的购房合同和当时2300元的收据便可领到等面额的超市购物卡。“退款的方式这边不负责,这个我们不管。”接着,记者又来到小区服务中心“港仁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通知各业主领退款这件事,“收费和退费的手续都不经物业之手,所以我们这边也管不了退款的方式”。

    记者随后联系到黄陂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受理了此案并做了详细了解,小区内有的业主愿意接受等值购物卡的退款方式,部分业主不接受。“开发商退款的方式不妥当,但也不违法,物价局在这方面没有权利进行强行干涉”。物价局工作人员建议此部分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多多协商,达成共识。(见习记者 高萌)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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