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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二审赵志红案

2015-04-15 02:27: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赵志红9年来坚称自己为呼格案真凶;呼格吉勒图父母参加旁听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14日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

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呼格案”真凶。昨日二审围绕决定赵志红生死的焦点展开,“呼格案”洗冤能否救真凶赵志红一命?昨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一内部人士向记者分析称,赵志红9年未翻供的行为应定性为坦白,但该情节应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认罪9年多 对呼格案洗冤至关重要

据了解,赵志红系列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案,昨日庭审分为两个部分:抢劫、盗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接受公民旁听申请;强奸杀人案件由于涉及隐私部分,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自2005年至今,赵志红到案后的9年多时间里,始终坚持自己为“4·9女尸案”的真凶。赵志红此举是否可认定为立功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分析称,赵在9年中没有一次翻供,坚持自己是真凶的行为,确实对纠正呼格吉勒图冤案、侦破“4·9女尸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赵志红的这个行为应定性为坦白情节,而不是立功。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具有坦白情节的被告人也会依法减轻处罚。

但是,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只适用于“4·9女尸案”这一个案件,而在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人。

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该人士表示,他个人分析认为,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尚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呼格哥哥:“我们对他的感情很复杂”

因为身体原因,前晚还决定不参加庭审的呼格吉勒图父母,昨日凌晨临时决定放弃原定到医院打点滴的计划,赶往法院参加旁听。

昨日早晨,呼格父母李三仁和老伴尚爱云在大儿子昭力格图的陪伴下,来到内蒙古高级法院通过安检走入法院大门。

他们告诉记者:“这个大门口我们很熟悉,之前的9年间,我们老两口几乎天天都来这里为儿子呼格吉勒图申冤,但是始终无法叩开这扇大门……呼格案平反之后,赵志红案开庭,我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参加案件旁听,心里平静了许多。对于赵志红作为一审被法院认定的呼格案凶手,我们心里也多了一份复杂的感情……”

昭力格图更是情绪激动:“之前很多媒体都表述称其不上诉,一审宣判之后他却出人意料地宣布上诉,我认为无论如何赵志红的决定应该得到尊重。针对我二弟(指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他九年来坚持系自己所为——在这一点上,我们全家人对他的感情都特别复杂。”

(法制晚报)

4月14日,赵志红案二审现场(截屏图)。东方IC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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