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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太坑爹 消费者“提走”车钥匙

2015-02-13 02:51:1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验完车拿到钥匙,又被要求加配件,“加完配件”却被告知车主另有其人

本报讯(记者 汪志 实习生 柳时强)买车过年本来是件让人高兴的事,2月11日,市民程时友到位于洪山区南湖大道马湖村保利心语侧面的武汉江城威汉福特4S店验完车准备交款,却被告知需加价2000元购买脚踏板。待程先生表示愿意加价1000元且不装脚踏板时,他又被告知此车已通知其他车主来提,“如此坐地起价的违规行为,令我无法接受。”

程先生一怒之下将车钥匙带走。

消费者

验完车被告知没车

1月20日,程先生参加某团购网活动,与位于洪山区南湖大道马湖村保利心语侧面的武汉江城威汉福特4S店签订了《新车定购合约书》,购买福特翼虎珍珠白车型。程先生交了1000元定金,约定实际成交价20.68万元。此后,程先生在家盼着新车到来的好消息。

2月10日,该店员工邓杨打来电话:“程大哥,好消息,你的车已经到了,马上就能提。”程先生高兴的同时也有一丝烦恼,他当时手头只有8万元,希望先付一部分,两三天内全款付清。

随后,程先生赶到4S店,与邓杨的上级主管、展厅经理高锋当面沟通,“高经理回复,可以给我保留到第二天,准备好资金后付全款提车。”

程先生当晚筹齐资金,第二天一早满心欢喜前去店里提车,邓杨为程先生办理验车手续。“邓杨给了我车钥匙,在他的带领下验完车。我很满意,拿了钥匙,准备付款提车。”程先生说,随后邓杨拿正式合同去找领导签字。过了几分钟,邓杨委婉表示,希望程先生能加装个脚踏板,价格2000元。

对此,程先生难以理解,“脚踏板我觉得只值几百块钱,之前参加团购时也有团长提醒,提车加配件是4S店的一贯做法,没想到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程先生开始坚决不要,多番沟通无果后,程先生为了不影响心情,尽快取车,同意直接加价1000元,但不用加装脚踏板。

邓杨再次向领导申请后,程先生得到的回复却是:“这个车子不是你定的车,其他销售员已经通知别的客户了,你今天提不了车。”高经理随后也确认了这种说法。

“先通知员工来帮我验车办手续,后又表示车子是别的客户定的。”程先生觉得自己被耍了,一怒之下带着车钥匙离开展厅。

系员工工作失误所致

4S店

高经理得知程先生将车钥匙带走后,多次电话通知他返回展厅交还车钥匙,“车钥匙是公司的财产,不在当天5点前上交,我没办法交代。”高经理最后表示,如程先生不交钥匙,将采取法律手段。

11日下午,程先生向《维权三人行》栏目记者投诉,认为销售人员故意加价或加价不成要挟之意。记者赶往4S店找销售员邓杨了解事情经过时,高经理勒令邓杨下班回家,不要在展厅逗留。

高经理向记者回应称,“销售员个人可能想捞点好处,推销脚踏板行为与公司无关,这属于我们管教不严,包括安排验车,是员工的工作失误,对此我向客户表示歉意。”他说《新车定购合约书》里“交车日期”一栏为空,否认了自己曾答应程先生给其时间准备资金,“当客户不在本地不能及时取车或暂时没有经济能力取车时,我们会联系下一位车主。”

“我是验完车之后取得的钥匙,并不是非法途径取得,再说我也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不可能偷车跑了。”程先生坦诚自己是故意带走车钥匙,“一是觉得临时加钱让我难以接受,二是我同意加钱还被告知车子易主了,这让我更难受。”

4S店理应按约定交车

消协

对此,省消协投诉部主任蔡浩表示,4S店的种种行为让人怀疑其诚实性,尤其是订单合同上未约定具体交车日期,依据《消法》相关规定,4S店侵犯了消费者关于商品的知情权。商家为何不填写交车日期,是出什么目的?验车后如此延期交车,又擅自单方面减轻自己责任,有人为故意的嫌疑。商家理应按约定交车,即使是口头约定。

最终,在记者调解下,程先生退还了车钥匙。高经理向程先生鞠躬致歉,表示争取在年前为程先生安排车子,若在此期间,程先生在他处看到满意车型,店方将全额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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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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