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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再向工商部门投诉

2014-12-21 03:09:2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照片被盗用,女子莫名成为“代言人”,律师建议:

本报讯(记者 石伟)“得亏他们卖的是减肥产品,要是别的乱七八糟的产品,那我形象就全毁了!”昨日,市民邓女士无奈地跟记者吐槽,淘宝店盗用自己的照片作为产品代言人,差点毁了自己的形象。

邓女士介绍,自己上周突然被朋友告知,在淘宝上看到她代言的减肥产品。邓女士按照朋友所说的网址,找到了盗用自己照片的那家网店,果然,她在该网店的宣传页面上看到自己的照片被挂在上面,旁边还配有使用感言之类的文字。

“我自己真还没胖过,怎么可能用减肥产品。我都不知道他们在哪找的我的照片!”邓女士说,自己几次向淘宝店客服留言,说明身份并要求对方删掉照片,但对方从来不搭茬。邓女士表示要向工商投诉,对方还是不搭茬,照片也依旧挂在网上。

“我是彻底没脾气了,只有向工商投诉。工商要求我告知淘宝店的网址,询问我是否有截屏资料。我抽时间一看,他们不声不响把照片换了,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邓女士说,因为自己当时没有截屏保留证据,事情最后不了了之,自己连对方是谁都没搞清楚。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市民王女士。王女士9月份在武昌街道口一家影楼拍摄了一套艺术照,上周店方通知她前去取相册。

“我晚上闲着没事,打开他们的官方网站,发现我当时拍的一张照片居然被放在首页,作为产品广告宣传。我自己连照片都还没拿到,怎么先免费成了他们的代言人。”王女士说,自己截图之后,向工商部门投诉,知会对方,要求影楼网站撤下其首页上的照片,并赔礼道歉。最终,影楼店长当场道歉,撤下照片,还免费赠送了两张照片桌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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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起案例都明显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未经公民同意,私自将公民的照片作为宣传资料,并且是直接用来牟取利益,侵权很明显。遇到类似情况,不要冲动,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再向工商部门投诉,根据损失情况,可以要求合理的补偿。

——武汉凌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坤志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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