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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放假 尊重法治

2014-12-15 00:08:0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我听一个炒股十年的资深股民说,“被套是比较尴尬、难以启齿的”,所以熊市大家很少交流。但现在不一样了,牛市似乎刚开始,人人都在谈股市。和几个资深股民聊了他们过去的炒股经历后,我有个共性的发现——他们以前确实赚过钱,但最后都赔了。兜兜转转到今天,像做了一场无用功。

财经作家吴晓波在那篇流传甚广的专栏《我为什么不炒股》中将原因总结为:“这个股市的基本表现,不但与上市公司基本表现没有关系,甚至与中国宏观经济的基本表现也没有关系,它是一个被行政权力严重操控的资本市场,它的标配不是价值挖掘、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而是‘人民日报社论+壳资源+并购题材+国企利益’。”

除了股市,过去的一周,我们可能也在做另外一场无用功:我为“春假”提意见。受有关部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在网上调查民众对春节放假的意见,主要的问题是大家到底喜欢除夕到初六放假,还是初一到初七放。七成网友支持了除夕方案。

这个结果并不意外,意外的是,竟还有三成人做了别的选择。澎湃新闻网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倒是简单而坚定的:《除夕放假,无须争论》。社论执笔者认为,假日安排必须尊重和服从文化传统:“在除夕这一天,停止工作,与家人团聚,共同等待新年到来,乃是千百年来多数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而且,这家观点新锐的网站还注意到一个问题,中国的假日,历来由国务院安排,“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不止一次指出,这样做不合法。根据宪法规定,未经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无权决定行政事务以外的事宜,而确定全国性假日‘涉及社会各层面,如公民、国家权力机关、法院、企业,行政机关只是其中的很小的一部分’,所以……‘全国的节假日都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规定以立法形式来确定。’”

其实,从放假的天数来看,两个版本都没有区别,不过是换了一个组合方式。若是如此,直接呼吁多放一天假不更好么?在为《新京报》撰写的评论中,杨耕身就认为“一直以来,不论春节法定假日如何调整,‘多放一天假’才是一直不变的民意诉求。”这应该也是《光明日报》评论部编辑的想法,他们允许论者陈方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我国每年法定假日11天,全世界62个国家平均是11.7天。我国的法定假日并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春节多一天假,能照顾到公众的情感需求和实际诉求。”

人们最终可能只是一厢情愿。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认为,无论人们说得再声嘶力竭,可能都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去年春节的假期安排刚刚做了修改,今年再次修改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公众应该也有这个心理准备,只是不甘默不发声,而且,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万一实现了呢。”

这应该也是一审被判死刑的林森浩的内心想法吧。过去一周里,这个复旦大学曾经的高材生内心比谁都焦虑,“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最终判决将决定他的生死。

对于这个在法庭上自称“很空、没有价值观”,投毒只是愚人节玩笑的年轻人,意见领袖们非常纠结——到底是听从自己内心反应,表达自己的厌恶和痛恨,还是听从理性,为他的法定权利辩护呢?

看微博上,网友的主流意见是前者。但舆论场里,那少数的声音也值得倾听。白岩松在《新闻1+1》里说,“即便是林森浩也会有自己的辩护律师,法律的公正恰恰就是在听到各种各样声音的时候,还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这才叫法律的公正。”《中国青年报》则刊登了王石川的评论提醒读者,“认可法治精神的理性人,即便再愤恨林森浩,也应该明白他的权利必须捍卫。律师、‘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出庭,如果能够使该案更经得起推敲,岂不是好事?”

无论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如何,这都是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悲剧。受害者黄洋的家人对林森浩怀有恨意,这是情理之中。但我们的社会,如果只能从其中收获“恨”这唯一的结果,这将是更大的一场悲剧。某种程度上,林森浩的辩护律师们,在做的正是尽量避免新的悲剧发生——杀人事大,哪怕是以法律的名义。所以,才要穷尽所有的可能性,来论证一个人是否真的“罪该万死”——用法律论证,而非感情用事。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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