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退市制度正式发布,11月16日起实施
■本报综合
蓝筹股的春天已经来临,垃圾股的末日到来了。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退市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指导交易所落实退市责任,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
五方面改革完善退市制度
据了解,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将从五方面改革完善退市制度,第一,实施主动退市制度;第二,明确实施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披违法,一年内交易所作出终止交易的决定;第三,严格市场类强制退市指标;第四,完善配套制度安排,设置退市整理期,第五,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
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7月4日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各方通过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139条,有效意见35条,总的来看,社会各界对退市制度评价正面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正式发布的退市制度在五项进行了修改,第一,进一步完善主动退市的程序,两个三分之二,增加了”需经过出席的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第二,明确了强制退市的标准,增加了信披违法的因素;第三,明确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意外情形;第四,完善退市整理期制度,补充规定“涉及重组,在股票被交易所终止交易前有股东大会通过,应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进行表决,交易所根据表决结果进行安排”;第五,扩大了相关主题股票减持的情形。没有采纳:弱化财务类指标等、进一步完善司法维权制度,这些都需要法规建设予以配合。
蓝筹迎来春天
对于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这属于重大改革。中国股市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垃圾股的风险凸现了。他认为,随着退市制度的正式推出,中国股市渐渐迈向成熟,蓝筹股的春天已经来临,垃圾股的末日也已经到来。
中航证券杨鹏飞认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退市制度要与其他政策、制度相配合才能发挥作用,整体利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短期对证券行业走势不起主导作用。
五矿期货则认为,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有望利好蓝筹股等。
聚焦
证券公司参与
沪港通业务试点通知发布
证监会发布关于征求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从证券公司沪港通业务开展、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揭示等几个方面作出规范。通知还明确,将于2015年将沪港通试点业务开展情况纳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内容。
证监会回应
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
张晓军回应表示,要将创业板专门层次改革与证券法修订、注册制改革、多层次市场建设有机衔接起来,目前还在进一步论证推进该项工作。
89家券商
获首批港股通业务资格
沪港通开通在即,券商积极申请港股通资格。上交所周五公告称,共计有89家券商获得首批港股通业务资格,如长江证券(000783.SZ)、东北证券(000686.SZ)、东吴证券(601555.SH)等。
证监会就委托交易所
调查规定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委托形式包括专项委托,一事一委托。交易所负责调查和取证环节,其他由证监会或派出机构负责。交易所不得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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