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三年看不到财务报告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实习生 孙红玲 通讯员 夏法)身为公司监事,三年看不到财务报告,无奈周某状告总经理李某,索要知情权。
周某和李某本是同学,2011年初,两人合伙组建武汉某畜禽公司,各出资20万元,成立时周某任总经理。不到两个月,周某改任公司监事,李某当执行董事、总经理。
经营期间,两人常在经营策略等问题上发生分歧,当年11月开始,周某不再参与经营。由于周某不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公司也未通知其参加股东会议,多次交涉未果。去年9月,周某向江夏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其股东身份,并要求公司提供三年来财务会计报告。
李某称,周某因出资严重不足,且已将股权转让给他,已不再是股东。周某要想享有股东地位,必须补足85万元注册资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多方资料显示,公司股东为周、李二人,两人都履行了出资义务。
近日,法院判决,公司应提供成立三年来的财务会计报告供周某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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