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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拆房屋属村委会集体资产

2012-07-30 01:46:1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蒋冲)7月28日,本报报道了《一家人被强塞进面包车 返回时住房已成废墟》,昨日,江岸区后湖街对该事件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江世平与母亲吕友仙、姐姐江凤枝三人原居住地为二七街头道小路28号,头道小路在2004年拆迁时三人已予安置。2009年,江世平趁二七村城中村改造之机,未经村委会同意,私自将该房屋门锁砸开,自行占有该房。

二七村发现江世平强行占有集体资产后,多次做工作,要求其立即腾退非法占有的集体房屋,但江世平以无住所为由拒不腾退,并提出给予三套还建房或补偿200万元的要求。鉴于江世平不是二七村的村民,又系非法强占集体房屋,按照城中村改造文件精神,三人不能享受二七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政策,即不给予货币补偿或还建房屋,二七村没有答应江世平的无理要求。

二七村为了加快城中村改造,全力加快还建房的建设,目前,二七村还建地块只剩这一处建筑物,严重影响了村民还建房建设,村民反应非常强烈,多次质疑村委会为何不尽快开工还建。

据后湖街街道办主任陈秋华介绍,遭强拆的三名住户均不具备享受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的要求,江世平早年从学校毕业后在武汉市港务局工作,已不是二七村的村民。母亲吕友仙2008年4月买断在二七村的股民身份,获得18万余元补偿,统一转为居民户口。姐姐江凤枝在2004年在二七村城中村改造头道片区已获得过补偿。按照相关政策三人均不符合补偿的要求。

强拆事件发生后,后湖街立即组织了调查,对江世平三人进行了安置。据街道初步了解,强拆江世平居住的房屋系少数村民过激行为。因该房屋在村民还建房用地上,使得还建工程迟迟不能开工,一些村民对此极为不满,遂产生过激行为。

江岸区委区政府表示,公安、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查明事实后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一家人被强塞进面包车返回时住房已成废墟

27日,后湖居民江先生投诉称,自己住后湖二七村一栋170平方米的平房,家中还有78岁的母亲和外甥女。当天上午10点钟左右,一家人刚起床不久,家中突然冲进来10多个不明身份的男子,不由分说就将他们拖出房门。这伙人将尚穿着睡衣的3人塞进一辆面包车里,随后快速驶离至堤角公园,才将江先生等人放下车。等江先生返回时,发现房子已经被推倒。

江先生称,在此之前,没有拆迁人员上门跟他们协商相关事宜,双方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

事后,江岸后湖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夏姓负责人“初步判断为这是一起暴力拆迁事件”。夏姓负责人前往二七村村委会,二七村村主任何汉文含糊其辞,称对此事尚不清楚,并表示,愿意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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