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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七寸”

2010-03-12 02:58:22 来源:长江商报

如果不认清(垄断行业)这个“七寸”,仅采取行政性“限薪”的方法等,很难打破垄断行业的畸高收入。可限的是看得见的薪水,不可限的是看不见的福利。根本出路在于,适应“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性,把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公益事业改造为社会公益法人,其财产及运营参照行政单位管理,其考核不以利润为指标而以公共利益为指标,其员工薪水参照公务员报酬。考虑到市场因素,可以适当增加“市场风险贴水”,例如10%-20%。社会公益法人的运营利润,全部收归国有,纳入全口径财政预算范围内,用于增加在社会领域的支出。

这可以达到两个基本目标。一是使政府对社会建设的投入有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以2006-2009年为例,四年中央企的利润总额为3.26万亿。若仅把其中的10%用于教育,可以增加财政教育经费3260亿。按2009年GDP近33.5万亿计算,可以使教育支出GDP占比提高将近0.96个百分点,实现2010年教育支出占GDP4%的目标轻而易举。二是真正缩小行业差距、减少收入分配不公。仅分红10%就可以使央企内部人员可供分配利润减少3260亿元;如果50%的央企利润收归财政,央企内部可供分配利润可减少1.5万亿。这个规模,相当于2008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35289.5亿元的40%左右。

3月11日《新京报》

作者:匡贤明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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