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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部门教改 而是国家教改

2010-02-24 00:48:55 来源:长江商报
    教育部官方网站日前公布了2010年年度工作要点。教育部提出,要成立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统筹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及试点”,研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及试点实施的方案,支持重点领域改革。今年要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并要研究制定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方案,既要“要钱花”,还要“花好钱”。
    显然,教育部发布的今年工作要点,一方面透露了教改的大致方向,而另一方面,则预示着未来教改的操作方式与推进方法。上述教育部提到的工作要点,已涉及教改的两大关键点——财权和事权。
    从这两个机构的建制看,似乎都下辖于教育部,这很有可能与教改方向违背。这是有先验的教训。目前我国已有五个省(市)、部共建的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但这些教改试验区根本没有改革自主权试验权,每一项改革都要报批。
    从“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设立来看,这应该类似于发达国家的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一些智库的教改方案,提议在教改纲要制订中,要成立专门的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不再掌握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权,而是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在高校中推进政府部门希望开展的教育活动与学术研究活动。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可以保障政府对学校的基本教育投入,而政府部门的立项,则体现了各校办学的差异性,促使各校展开平等竞争。
    但依据教育部的工作要点,“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核心功能,可能变成了“要钱花”,然后再让各高校来“讨钱花”。长期以来,国家教育投入迟迟无法达到法定比例,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执行部门应是最弱的一环,教育部门总是想方设法去讨钱。而让学校去“讨钱花”,其危害已不必多说。
    如果国家的教改最终变为教育行政部门的教改,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的传统思维和工作方式不变,教改将朝有利于保护行政部门既得利益方向发展。教育改革牵涉到很广泛的利益调整,包括调整教育行政部门的利益,因此,更适宜的方式应由国务院牵头成立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其功能不是审批各地、各学校的改革申请,而是破除部委工作中不利于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传统思想、传统做法,这才有学校自主办学、教育家办教育的可能。同样,成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监督政府部门按预算履行举办者责任、向教育拨款,并检查教育部门、学校使用资金的情况,这一机构应设立在全国人大。
    2月23日《南方都市报》社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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