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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生是人民生活有尊严的基础

2010-02-21 00:13:11 来源:长江商报
    ◇ 本报评论员 邓子庆
    春节虽然已过,温家宝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的一段讲话令人记忆深刻: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努力工作,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这段话中最令人耳目一新的莫过于“尊严”二字。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人民应该都有尊严地工作,有尊严地生活;让人民活得有尊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具体到每一个个体,甚至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尊严不可没有。
    亚里士多德说,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在现代国家,人民本身所应值得的荣誉,往往就是那些宪法所赋予的最基础的民生权利。古人亦云,人穷志短。这并不是让人们去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是让人们看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客观规律。换而言之,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首先就要落实好就业、居住、受教育、医疗等最基础的民生权利。
    实事求是地说,眼下不少人的生活非但没“更有尊严”,反而正在失去尊严。就拿就业来说,依然清晰地记得,2009年2月28日,温总理在回答一网友提问关于农民工就业问题时,所说的一句话:“无论是农民工就业,还是大学生就业,以及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都时刻摆在我心里。因为我认为就业不仅关系一个人的生计,而且关系一个人的尊严。”显然,“就业关系一个人的尊严”是对我国就业问题的定性。
    众所周知,就业是一个人解决生计最基本的渠道,也是一个人拥有劳动权最重要的体现;甚至可以说,就业尊严是其他尊严之本,只有就业有了尊严,人的其他尊严才能得到保障——既要让每一个人有尊严地就业,又要在就业中让每一个人不失去尊严。但令人遗憾的是,不少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没有从维护就业者尊严角度去考虑问题,并出现很多五花八门的就业歧视,有的甚至严重损害了就业者的尊严。如一些公司招聘时让应聘者学狗叫、逼迫女大学生求职打性感牌、让新员工互钻胯下、要求员工当街大喊“我不要脸”、对员工搜身检查,多数城市都把小商小贩视为市容破坏者,社会上也时常发出不尊重人的就业尊严的声音:取消社会最低工资制度、取消带薪休假、暂缓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就连一些统计部门出于种种考虑,也在就业率上做手脚,让人民“被就业”。显然,如果解决不好就业这类人民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根本利益问题,人民的生活是不可能更幸福更有尊严的,要有,也是被幸福、被有尊严了。
    不难看出,温总理正是在各项民生问题(就业、收入、社会保障、教育等)之后,才提到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这也就是说,中国高层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这些民生问题的解决是人民生活有幸福和尊严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一切有尊严的生活,都是空谈。
    一言概之,温总理的“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是中国政府施政的美好愿景,是中国高层在国家发展的最高思想、理念方面发生的一个非常微妙的变化和信号。同时,“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是政府对民生的一个承诺。要实现这个承诺,还需要政府革新理念,拿出实际举措,落实各项基础民生权利,努力解决好就业、医疗、住房、入学等民生方面的新老问题。我们期待并相信,新的一年,广大人民群众离有尊严的生活近一点,更近一点。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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