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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语式治理早该退潮

2010-02-09 01:03:45 来源:长江商报
    “要过年了,重金收购抢劫抢夺犯,每个3000元!”“入室盗窃犯,每个2000元,限本地区捕获,货到立即付款!”你瞅准了,这不是茶余饭后的扯淡,而是红布白字的标语,被张家界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挂在其辖区,日前,在网上一经曝光,就引来争议不断。(2月8日《潇湘晨报》)
    这样的标语其实早已不算雷人,类似的标语也不罕见。考虑到读者可能会感到不适,就不多列举类似标语了。不过,大量存在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并且已存在多年,“雷人”这样的词语,更是不够用来形容其程度。
    张家界这些打击违法犯罪的标语,极富娱乐精神。当然这只是个人的看法,很多严肃的观点认为,这样的标语会诱导一些群众见义勇为,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代价。我没考虑得这么全面,也没这么较真,但是佩服一些人的想象力,就像佩服能想出这些标语的张家界当地官员。打击违法犯罪,当然是公安机关的事。鼓励公众配合打击违法犯罪,其实也是为了社会更安全。有错吗?没错,不过是说得“幽默”了点,“幽默”没什么不好。公众要去配合,虽说风险,不过政府说有奖励,到底去不去,我相信成年人会有主见的。
    停留在讨论标语好不好、雷人不雷人,意义不大。透过标语这个事情来看,背后其实是个社会治理的问题。标语本来具备很多功能,可是当标语混杂着落后的观念,不仅糟蹋了汉字,还让语言渗透了暴力色彩。
    当然,换个方式,文明点、幽默点、雷人点,它还是标语,目的还是一样,也是为了更好地治理社会。初衷很好,手段形式也有改良,但这不代表标语仍然可以被依赖。如果这么好,这样温和、幽默的标语就可以推广,我们应该把那些令人恶心的标语都这样包装包装?
    标语这个问题,核心不在于是否文明、幽默、有创意,而在于标语的功能是否用对了地方,在于标语的功能是否被假想得过高,是否被人为放大。
    标语可以让人理解政策、安全问题、公共意识,但这些也可以通过其他各种途径传播宣传,以达到至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效果。而泛滥的标语,有多少是具备实际意义的,实在不好说。
    再孔武有力的标语,再文明幽默的标语,都不可能仅凭自身达到社会治理的效果。现代社会不需要铺天盖地的标语,需要的是法治意识和公民精神。
    和谐社会一定是文明社会,文明社会就该杜绝不文明的事情。到处书写、喷挂标语,占用的是公共空间。社会治理在于以人为本,依法办事,而不是靠标语。因此,减少纷乱的标语,给公众宁静,还城市、农村视觉空间干净,也是一种政绩。
    ◇ 本报评论员 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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