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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能成为未来新市民

这个城市,没他们便无法运转;十分客观地讲,我们的幸福,离不开他们的汗水——
2010-01-28 08:21:34 来源:楚天金报

图为:为城市建设,农民工默默挥洒汗水(资料图片)

楚天金报1月28日报道 也许用不了多久,你家门口摆水果摊的说一口乡下话的小贩、天天上午准时到你家做饭打扫的钟点工、你上班途经的建筑工地上挥汗如雨的工人们……他们可能都将和你一样,成为武汉市民。这次省“两会”已释放出强烈的信号: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社会,将是大势所趋。

然而,目前,农民工要迈进城市的“家门”尚有诸多门槛,户籍限制、土地问题、就业压力、城乡差距……长久以来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使我们的农民工兄弟把汗水献给城市,却长期徘徊在城市边缘。

为什么要促进农民工城镇化,难道我们这个城市还不够拥挤吗?如果说这是个必然,那么如何使农民工真正融入我们的城市?昨日,记者倾听了省政协委员、农民工、专家的声音。

一个农民工的武汉六年

潘树兵,1971年出生,湖北蕲春县人,6年前来到武汉,现在江汉区满春街一服装厂打工。

6年间,潘树兵的工资由最初的1000多元涨到2000多元,几乎翻了一番。当他用一口流利的武汉话和记者对话,还真让人觉得他就是地道的武汉人。

可潘树兵并不认为自己已融入了武汉这座城市。“武汉市居民凭借户口可以免费办理公共自行车卡,而我们外来务工人员却要缴纳200元的押金!”如此区别对待,潘树兵6年间遭遇不少,这让一心想融入武汉的他有些失望。

“我仍是个外人”

户口问题,是潘树兵烦恼的根源,这样那样的限制,使他的武汉市户口“可望不可及”。由户籍制度引起的社保、住房、小孩教育等问题,让他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疑虑。

潘树兵的儿子在读初一,和普通的武汉中学生一样,可他却无法像其他学生一样在武汉市参加高考。因为有政策规定,考生必须要返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当别人问起户籍时,才知道自己仍然是个外人。”潘树兵说。

不过,他也同意,城市的容纳能力是有限的,户籍制度的取消、放开,要逐步进行。但他认为,户籍制度的改革步伐一定不能停,否则像他这样的农民工要想融入城镇生活,只能是句空话。

“连摇号的资格都没有”

2年前,潘树兵的父母和儿子来到武汉,一家5口居住在不超过30平方米的出租房内。潘树兵算过一笔账,现在全家每年的收入4万多元,除掉开支,剩下的钱不多,数年内不可能在武汉买到房子。

他很羡慕那些可以住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城镇居民。“如果能解决住房难题,我们会活得很轻松!”潘树兵说,“户籍的限制让我连摇号的资格都没有。”

“有农民工社保就好啦”

潘树兵最担心的,是怕自己失业和生病,因为他没有办城镇社会保险,也没有办农村养老保险。为防万一,他购买了每年6000元的商业保险,遇到住院、重大事故等,可以享受90%的赔偿额度。
其实,现在政府已出台城镇居民社保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办。记者问潘树兵为什么不办,他说不知道有这个东西。“如果能够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民工当前最需要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作为重点保障,那就好啦!”潘树兵说。

如何让农民工住房、社保等逐渐与城市“接轨”?大会发言时——

政协委员开出“四大药方”

昨日,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总工会界别召集人褚玲围绕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这一主题,从政府决策、户籍改革、完善社保、住房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一针见血的分析,提出了实在具体的建议。

建议一:

建农民工管理服务中心

目前,一些地方在农民工问题上存在重使用轻规划、重监管轻服务、重维权轻发展的倾向。城镇化发展不能见物不见人。如果不能将农民工彻底市民化、职工化,城镇化就是一句空话。
褚玲建议地方政府建立农民工管理服务中心,整合现有人社、公安、城建、卫生、安监、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为农民工提供咨询、参保、维权、入会等多种服务。

建议二:

与城里人结婚即可落户

我国现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体系是农民工融入城镇社会的最大障碍。由于户籍限制,农民工就无法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近年来,许多城镇对户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对农民工在城市入户还是设置了诸如购买住房面积、技术职称等级等门槛。
褚玲建议,农民工如符合以下四种情形,应取消准入门槛——在中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在大、中城市实现稳定就业创业且具备中、高技能水平的农民工、在稳定就业前提下,有条件进行投资或购买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建立法定婚姻关系的农民工。

建议三:

建立农民工社保制度

为农民工提供基本保障是他们顺利融入城镇社会的基础。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排他性很强。这种城乡分割的制度体系使农民工在城镇社会生存发展面临巨大风险。
褚玲建议,在大中城市里建立“以劳代赈”制度,使那些暂时失业的农民工能够通过政府或社会提供“公共劳动”找到饭吃;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体系,使他们在失业后的过渡期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扩大城镇公共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使农民工失业后遇到特殊困难能及时获得帮助。同时,分阶段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将他们当前最需要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作为重点保障。

建议四:

允许企业建集资房

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使得农民工在城镇安居的困难程度远远高于城镇居民。
首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应只面向具有城镇户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次,由于在单位缴纳、转移接续、提取使用等环节都存在诸多政策问题,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难以推行。第三,企业集资建房政策将农民工完全排斥在外。
褚玲建议,加大农民工廉租公寓建设力度,可采取政府供地、减免税费、企业出资的办法解决;允许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面向农民工,比照经济适用房政策兴建集资房;政府可根据农民工需要,在城乡接合部开辟一定的地带,用于建造农民工经济适用房。

农民工既是建设者,也是纳税人。专家释疑:

城镇化不会造成人满为患

据报道,在未来20年经济社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背景下,我国的城镇化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数以亿计的人将陆续成为新的城镇居民。

中国为何要走城镇化之路?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徐勇教授认为,推动城镇化最大的因素,是社会结构的不合理。他说,目前占到我国50%多的农村人口,创造的GDP只占全国的10%;要让农业得到高效率的发展,就必须将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出来,这也是开拓国内市场、拉动内需的需要。

城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传统的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家转变的有效途径。

但我国长期的二元结构和一些人为的政策限制,却阻挡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让进城的农民工得不到归属感,只会将城市作为获取生存资本的地方,总体呈现出“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特征,成为城镇化的“夹生饭”。久之,这种被边缘化的生存状态,将给城镇带来新的如社会治安的问题等。“这部分农民工既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纳税人。”徐勇强调,因此,积极推动城镇化,让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在城镇获得归属感,成为比较迫切的事情。

但城镇化过程中,会不会造成城市人满为患?对此,徐勇认为并不用担心,人口迁移是一个自然过程,由于大城市的生活成本较高,在经济等手段的调节下,人们会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选择是生活在大城市还是在中小城市。

(楚天金报 秦璇蒲哲胡诚甘琛)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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