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湖北公布甲流疫情停课标准 特殊情形全校停课

湖北公布甲流疫情停课标准 特殊情形全校停课

2009-11-28 11:16:09 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11月25日报道 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学校甲流疫情停课标准,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其范围应根据疫情发展趋势,由班级到全校,由一个学校到多所学校。

省教育厅称,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确认为甲流疫情的,应通知学校继续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排除疫情的,学校可予以复课。班级停课由学校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决定实施,同时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高校班级停课由高校自行决定。

如一所学校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治疗的学生过多而影响正常教学时,当地卫生部门应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报请当地政府、甲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全校停课措施。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停课期限满后,如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须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课。

停课前,学校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中小学校停课后,学生应减少外出;高校停课后,要加强学生在校管理。

(楚天金报 赵莉 蔡静文 梁炜)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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